相關法規

☆外國人可在日本取得房地產並且沒有件數限制
☆購買了日本的土地或者房屋並不會得到居住權
☆日本是一個限制移民的國家,包括投資移民,對外國人的長期居住多持保守政策。
☆日本發給外國人長期簽證分為特別定住(難民,日本人親屬,6個月- 5年居留權),永住(永久居留權)與歸化

☆一般投資(購屋)並不會取得居留簽證,除非您受聘在日工作,留學或在日本成立公司(資本額500萬以上)並聘請2名以上日籍員工,或和日本人/永住者結婚,
1981年修改法令後,1983年以後的房屋抗震七級以上,1981年以前的房屋抗震五級以上。,
日本的
,,在新法沒有修訂前,目前只能單次不超過90日短暫居留日本。強制險是火災險並非地震險

☆貸款銀行:
持台灣護照者:
東京:台灣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彰化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大阪: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持香港護照者:中國銀行。
持中國護照者:中國銀行。

☆貸款規定:東京部分:貸款兩千萬以上,30年以下之物件。
      大阪部分:30年以下,平方米五十以上之物件
☆交屋時要準備:身份證,護照,印章,戶籍謄本(需翻譯後公證認證)尾款及結清所有開支。
☆簽約時要準備:身份證,護照,印章,印鑑證明,手付金,印花稅
有關轉移現金部分:攜帶現金出境旅客出境攜帶超過美幣1百萬等值現金者,應向海關徵收稅金或薪金證明或存款或不動產作為向銀行提出的財力證明。
報明登記。未依規定報明登記者,其超額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